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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 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檢討」案」自105年11月14月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

  • 上版日期:105-11-14 上午 12:00:00

一、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臺86臺南端交流道兩側住宅基金土地及周邊地區)檢討」案」自105年11月14月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二、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三、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民國105年11月14日起30日。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南區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公告徵求意見書、圖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