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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大內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自105年11月8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5-11-0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51073832A號
附件:規劃前公告徵求意見示意圖1份

主旨:「變更大內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自105年11月8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變更大內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規劃前公告徵求意見示意圖。
二、公告時間:民國105年11月8日起30日。

三、公告地點:本案計畫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大內區公所。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市長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