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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01年5月31日起依法辦理第四次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1-05-2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10411973B號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01年5月31日起依法辦理第四次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變更關廟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計畫圖。
二、公告日期:自民國101年5月31日起30天。
三、公告地點:本案計畫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關廟區公所。
四、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