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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區公所公告】公告認定麻豆區尫祖廟段467(部分)、473(部分)、474(部分)、477(部分)、478、479、480(部分)、482(部分)、486(部分)、499(部分)、506(部分)、507(部分)、508(部分)等13筆土地之瀝青混凝土及附屬設施為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15-01-14 下午 02: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