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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科學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14年1月2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4-01-20 下午 01:4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106177B號

附件:計畫書一份

 

主旨:「變更臺南科學園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科學園區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自114年1月2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臺南市安定區公所、新市區公所及善化區公所等公告欄。

(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另計畫書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南科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