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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學甲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自115年1月6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5-01-06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1667017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草案

 

主旨:「變更學甲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自115年1月6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5年1月6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學甲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5年1月15日上午10時,於本市學甲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七、說明會當日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事件,依本府人事行政公告「停止上班」,除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最新消息)發布「停止辦理」訊息,並另公告擇日舉辦之時間與地點。

 

 

市長 黃偉哲


標籤:#學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