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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B308]110年新營區及永康區藍帶系統景觀改善計畫統包工程

  • 上版日期:110-09-14 上午 09:01:00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0/09/14
[機關代碼]3.95.36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單位名稱]地景規劃工程科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聯絡人]陳心穎
[聯絡電話](06)6322231分機6833
[傳真號碼](06)6378183
[電子郵件信箱]singing619@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0B308
[標案名稱]110年新營區及永康區藍帶系統景觀改善計畫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110B30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8,500,248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18,500,24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18,500,2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1.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期間內契約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履約期間內。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本案預算金額扣除本案決標金額為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是
[補助機關]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14,800,198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09/1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否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一、 功能:
1. 廠商必須具有細膩的設計及施工專業技術,方能呈現本案步道及廣場之生態性、舒適性與安全性。
2. 本計畫包含綠圳步道為延伸型,優先縫補仍尚未施作路段,在安全無虞下,串聯既有步道全線,增加使用者休憩健行之場域。
3. 本計畫包含綠地廣場縫合,加強環境綠美化,將原本髒亂閒置之空地蛻變為優美綠地,整合作為柴頭港溪全段之北側入口意象公園。透過經驗豐富、信譽良好的廠商,創造永康區休閒、教育、觀光效益的特殊效能。
二、 效益:
1. 經由評選制度,由設計、施工廠商提案、施作,廠商在設計時能考慮到施工,而施工時又能忠於設計之原意,使工程的效率與品質得以提升,減少介面管理浪費。
2. 統包工程可降低設計、施工兩者間之落差,縮短設計冗長的討論階段,減少施工過程的爭議性。在未增加經費下,可保障工程施工品質及完成時效之預期目標。
三、 品質:
1. 依本案之工程性質,採用最有利標決標辦理,步道、廣場設計美學、景觀設計及自然生態等專業技術人員,在不同專業領域之組合。
2. 對日後各項品質管制能力、檢驗測試,為本案品質控管之最佳方式。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20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10元
[總計]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代辦經費專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0/09/27 17:00
[開標時間]110/09/28 14:50
[開標地點]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都市發展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00,000元整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截標期限前,(1)掛號寄達臺南郵政62-125號信箱,或(2)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約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採購案第1投標廠商資格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第 2 投標廠商資格為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之顧問公司或其他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2.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請求釋疑之期限為9月17日下午5時00分前;機關答覆之期限為9月24日下午5時00分前。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繳款書,並繳納之。(4)評選時間由業務單位另訂之。(5)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送審資料,連同標封於投標時一起送達。(6)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7)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09/13 11:00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否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
非招標機關 0人
招標機關 人
[評選委員總額] 人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是
[核准文號]本府110年9月1日府秘採字第1101044197號函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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