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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第118期新化新太自辦市地重劃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及「臺南市第116期永康大灣自辦市地重劃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

  • 上版日期:109-01-07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90066049A號

主旨:公告「臺南市第118期新化新太自辦市地重劃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及「臺南市第116期永康大灣自辦市地重劃區免申請指定建築線範圍圖」,並自109年1月8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
公告事項:
張貼於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民治市政中心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得免申請指定建築線。
公告範圍內,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或廣場未開闢完成者或合於上開自治條例規定之現有巷道,仍應依上開自治條例之規定申請指定建築線。
其他:公告圖說,請至本府網站(www.tainan.gov.tw)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專屬網站(ud.tainan.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