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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並自發文日起生效

  • 上版日期:102-09-18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9月18
發文字號:臺南市政府102年9月18日府主預字第1020846963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並自發文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