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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7-09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設字第1090776093A號
附件:修訂「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1份 

主旨:修訂「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變更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分離專案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十七點。
二、「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第十一點。
三、臺南市政府109年5月22日府都設字第1090613625號函(109年度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9月1日起。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臺南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文件:修訂「臺南都會公園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