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指定之社會褔利設施增加項目,並自109年5月9日零時起生效。

  • 上版日期:109-05-0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90480908A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指定之社會褔利設施增加項目,並自109年5月9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
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社會福利設施增加項目:長期照顧機構、幼兒園、托嬰中心。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