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新訂「仁德文賢二空新村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自108年10月4日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10-04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設字第1081019120A號
附件:新訂「仁德文賢二空新村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1份 

主旨:新訂「仁德文賢二空新村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自108年10月4日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作業要點」第十三點。
二、臺南市政府108年5月29日府都設字第1080614532號函(108年度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10月4日起。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臺南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文件:新訂「仁德文賢二空新村地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