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9月01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00362634B 主旨: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附「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統一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