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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布實施修訂「臺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

  • 上版日期:98-12-22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09816565410號 
主旨:公告發布實施修訂「臺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自98年12月23日起零時起生效,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4條。
二、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8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本市各區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臺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修正對照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