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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 上版日期:100-11-30 上午 12:00:00

內政部函
發文日期:100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台內營字第1000809985號
主旨:檢送「擬定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實施要點」一份,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