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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迅行劃定「臺南市東區大智市場(市E13)都市更新地區」,並自民國105年6月17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5-06-17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050592117A、B號

 

主旨:

公告迅行劃定「臺南市東區大智市場(市E13)都市更新地區」,並自民國105年6月17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下稱簡化行政程序辦法)第十二條。

(二)都市更新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時間:自民國105年6月17日起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二、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東區區公所。

三、   公告內容:「臺南市東區大智市場(市E13)都市更新地區」圖。

四、   劃定目的:本更新地區緣於0206地震重創東區大智市場,造成建築物毀損、倒塌,為推動災後復原,加速災後建物重建、整建及維護等都市更新作業,特公告劃定都市更新地區,促進地區居民重整家園。

五、   劃定地區:詳如公告圖。

六、   劃定範圍與面積:

(一)      範圍:北側及東側為長東街103巷,南側及西側臨現有巷道。

(二)      面積:2,795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