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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自民國103年8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 上版日期:103-08-20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8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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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擬定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自民國103年8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3年8月20日起公開展覽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永康區區公所公告欄、本市永康區甲頂里辦公室、本市永康區尚頂里辦公室。
三、公告圖說:「擬定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乙份。
四、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聽會舉辦時間及地點:民國103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2時0分,假本市永康區東橋里活動中心舉行(臺南市永康區東橋十街158號)。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本府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