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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臺南市北區實踐段180-4、180-5、180-6、181、180地號等5筆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08-01-11 上午 12:00:00

主旨:公告「廢止臺南市北區實踐段180-4、180-5、180-6、181、180地號等5筆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
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七條暨107年12月7日107年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六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8年1月11日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及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北區區公所、北區北門里辦公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廢止現有巷道公告圖。
四、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六次會議決議事項:同意廢止現有巷道,廢道後案地如需水電管線遷移,另請申請人協調相關機關及權利人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