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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新營區民治段267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

  • 上版日期:106-03-30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60327229A號
主旨:公告「廢止新營區民治段267地號土地部分現有巷道」。
依據:依據「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7條及106年1月12日「106年度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6年3月3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新營區區公所、本市新營區民權里辦公處、廢止巷道處。
三、公告範圍:詳如公告圖。
四、臺南市現有巷道評議小組(都市計畫地區分組)會議決議事項:申請人所提廢道範圍同意廢道,現有巷道轉角處請依「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留設道路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