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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擬廢止臺南市北區雙良段292、293、294(部分)、295(部分)、303、304、305、306(部分)地號內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15-01-14 上午 08:00:00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管字第1150070721B號

 

主旨:公告「擬廢止臺南市北區雙良段292、293、294(部分)、295(部分)、303、304、305、306(部分)地號內現有巷道案」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暨「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北區區公所、本市北區大興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本案申請廢止現有巷道位置如公告圖所示,非全部現有巷道。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15年1月14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局提出意見,並提供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評議小組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