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擬廢止本市南區鹽埕段677-416、677-1264~677-1268、677-1061、677-1269~677-1273地號土地內部分現有巷道案」。

  • 上版日期:109-10-20 上午 10:21:00

依據: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南區區公所、本市南區建南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9年10月20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以提供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