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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更正「擬廢止臺南市東區育樂段855-2地號(部分)土地現有巷道(如公告圖)案」

  • 上版日期:108-06-17 上午 12:00:00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1條、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張貼於本府公告欄及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抄本張貼於本市東區區公所、本市東區成大里辦公處與擬廢止巷道處。 

二、公告展覽期間自民國108年6月11日起30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依法向本府提出異議,並提供臺南市都市計畫區現有巷道評議小組審議參考。 

三、公告更正理由:原本府108年6月6日府都管字第10806034115A號公告誤植地號,更正如主旨,原公告範圍圖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