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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台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南台南站副都心地區)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及坐標表,並自民國100年2月9日起公告30天。

  • 上版日期:100-02-0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2月09
發文字號:府都管字第1000064204號
主旨:擬定台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南台南站副都心地區)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及坐標表,並自民國100年2月9日起公告30天。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及東區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100年2月9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擬定台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南台南站副都心地區)案樁位測定成果。
四、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如認為樁位測定有誤,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有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