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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 上版日期:95-04-06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4月4日
發文字號:南市都計字第09516517060號
主旨:公告臺南市都市計畫樁位成果如下:
「擬定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內「機6,污(抽),廣6,廣9,特文一之一」樁位測定成果。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本案樁位成果圖表張貼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公告期間自民國 95 年 4月6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課公告欄(含附件)、臺南市安平區公所、金城里辦公處、港仔里辦公處。
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如認為樁位測定有誤,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又其複測之基準樁數以兩支起算。如複測有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