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1714407B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第3案(虎尾段2030-1地號))」自民國114年12月26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2月26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市長 黃偉哲公差出國
副市長 趙卿惠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