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1598079A號
附件:計畫圖(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4年12月12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行政院114年11月12日院授內營都字第1140814777號函及內政部114年11月11日台內國字第1140814779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2月1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臺南市楠西區公所及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