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1523861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11月2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11月2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麻豆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