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1291766A號
附件:
主旨:「變更山上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計畫圖重製)(第二階段)」案自114年10月9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4年9月8日台內國字第1140812016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10月9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山上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