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649970A號
附件:
主旨:「變更楠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自114年5月27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4年5月21日台內國字第1140806488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5月27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楠西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