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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嘉南藥理大學校地擴充)案」自111年8月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1-08-02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10945619A號

附件:計畫書、圖

 

主旨:「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嘉南藥理大學校地擴充)案」自111年8月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11年7月14日台內營字第1110812218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8月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