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函
受文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3255151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檢送「變更將軍(漚汪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計畫書圖文件,請提交鈞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隨文檢送以下附件。
一、計畫書12份、計畫圖12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33次(審議案件第2案)會議紀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公告徵求意見登報資料及公告文各1份。
五、檔案光碟片1份。
正本:內政部
副本:本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