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受文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0040328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另送
主旨:檢送「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變更後壁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東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等3案相關書圖文件,請審議。
說明:
一、各計畫案計畫書20份、計畫圖2份。
二、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8次(審議案件第一案、第三案及第四案)會議紀錄1份。
三、公開展覽計畫書、計畫圖、登報資料、政府公告、網站公告及公開說明會簽到簿各1份。
四、檔案光碟片各1份。
正本:內政部
副本: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