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1009294A號
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南臺南站副都心地區)(暫予保留及周邊地區)案」暨「擬定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南臺南站副都心地區)(暫予保留及周邊地區)案」自民國109年12月23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9年12月23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公告欄。
(二)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本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
(一)「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南臺南站副都心地區)(暫予保留及周邊地區)案」: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六千分之一)各1份。
(二)「擬定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南臺南站副都心地區)(暫予保留及周邊地區)案」:計畫書、計畫圖(比例尺一千分之一)各1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時30分,假本市東區崇明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569號,陸橋下)舉行。為因應防疫新生活運動,說明會現場採取以下防疫措施,敬請參加者配合:
(一)為因應實名登記制,請攜帶身份證以供現場查驗。
(二)考量場地因素,請自行攜帶口罩並全程配戴,若有發燒(耳溫38度以上、口溫37.5度以上、額溫37度以上或腋溫37度以上)或呼吸道症狀者,請避免參加說明會,如有相關疑問,歡迎致電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及審議科詢問。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項下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中查詢;另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