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82562A號
附件: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擬定新營都市計畫(原「公十四」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案自114年5月20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5月20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4年6月4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新營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