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256646A號
附件:計畫書及圖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連接站用地及電路鐵塔用地、部分甲種工業區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北外環道路第二期新建工程)案」自108年3月29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8年3月29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8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假本市永康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710台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