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變更關廟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住宅區、停車場用地為學校用地)案」自104年3月25日(星期三)起依法辦理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 上版日期:104-03-25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3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40270722A號
主旨:「變更關廟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住宅區、停車場用地為學校用地)案」自104年3月25日(星期三)起依法辦理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104年3月25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關廟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說明書各乙份。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訂於104年4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假臺南市關廟區公所3樓禮堂(臺南市關廟區中正路998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