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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新化都市計畫(原「公十」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部分綠地、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為綠地,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自103年12月3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3-12-29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31103494A號
附件:細部計畫書及圖各1份
主旨:「變更新化都市計畫(原「公十」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部分綠地、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為綠地,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自103年12月3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3年12月31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新化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4年1月23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新化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行(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