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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安平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108年8月16日起依法辦理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8-08-16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80819931A號
附件:公告徵求意見書及範圍圖各一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安平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自108年8月16日起依法辦理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三、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民國108年8月16日起公告徵求意見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安平區公所。
三、公告內容:公告徵求意見書及範圍圖。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時間及地點:訂於民國108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3時0分,假本市安平區公所3樓會議室召開(地址: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都市計畫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