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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自107年10月16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並舉辦座談會,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7-10-16 上午 12:00:0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1094875A號
附件:公告徵求意見書及範圍圖 

主旨:「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自107年10月16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並舉辦座談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6條。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
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民國107年10月16日起公告徵求意見30天。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本市安定區公所。
公告內容:公告徵求意見書及範圍圖。
計畫範圍:原「變更安定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範圍。
座談會時間及地點:訂於107年11月12日上午10時假臺南市安定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行(地址:台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公告徵求意見期限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名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