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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抽水站用地)」案自109年8月2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08-28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0131111A號

附件:

主旨:「變更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抽水站用地)」案自109年8月2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8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9081391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8月28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仁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