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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白河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河川區)(配合急水溪白河橋下游右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自109年11月2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09-11-23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91386271A號

附件:

 

主旨:「變更白河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河川區)(配合急水溪白河橋下游右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自109年11月23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9年11月6日內授營中字第1090818753號函。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9年11月23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白河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長 黃偉哲


標籤:#白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