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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1年9月2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 上版日期:111-09-21 上午 12:00:00

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6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11125446A號   

附件:計畫書1份

 

主旨:「變更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1年9月21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9月2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歸仁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

 

市長 黃偉哲